清洗目的
儲罐的清洗包括新儲罐,原油儲罐,重油儲罐,柴油儲罐,汽油儲罐,航空燃料儲罐,氮氣儲罐等。在新罐設備的制造,安裝,運輸,翻新或維護過程中,將清除諸如焊渣,焊縫,防銹油,防銹漆,切屑,灰塵等污染物。 。為了進行翻新或維修,應清洗儲罐中的剩余液位和殘留油,并徹底清除儲罐中沉積的污垢和雜質,以使儲罐滿足維護和熱火的條件。
清洗安全技術
儲罐的清洗作業應根據作業現場的不同情況,制定具體可行的清洗計劃和安全措施。儲罐的清洗在狹窄的空間內進行,存在諸如缺氧,有毒有害,易燃易爆,高溫,負壓等危險。因此,清洗儲罐必須嚴格遵守操作安全規定,在防火防爆方面要做好工作,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。
靜電防護
1.消除靜電,防止因摩擦而產生電火花,引起火災和爆炸安全事故。
2.禁止使用會產生靜電的工具,化學纖維碎布,化學纖維工作服等。
3.機械風扇應電連接至油箱并接地。
照明與通訊
1.防爆照明設備,電源電壓不得超過12伏,并應配備漏電保護器,以實現一盞燈,一扇門和一盞保護。 2.儲罐清洗操作中應使用防爆通訊設備。
氣體檢測
1.可燃氣體爆炸下限大于4%時,實測濃度不大于0.5%;爆炸下限小于4%時,測得濃度不大于0.2%為合格。
2.含氧量達到19.5%-23.5%合格。
3.硫化氫的最大允許濃度不超過10mg / m3。
4.一氧化碳的濃度不得超過30mg / m3。
監護管理
1.當操作人員進入儲罐進行檢查或工作時,必須在儲罐檢修孔外面設置專職監護人,并且一名監護人不得同時監督兩個工作點。
2.在操作過程中和停止操作時,必須設置警告標志。
3.電氣設備應與油箱相距35m。
許可證管理
許可證是進入受限空間的基礎,有效期為24小時,不能更改。檢查驗收完畢后,將其移交給安全部門保管。